中秋節很快又到,回想上一年的中秋節夜晚,正當與家人一面賞月一面吃月餅之際,天空中竟出現了一幕奇景:一大批孔明燈就如漫天繁星飄至,天空為之生色不少。後來我去了北區公園拍照,才發現原先要遠道台灣平溪才能一睹的放天燈活動,竟然在這裡出現了。這些孔明燈約15-20元一個,燃放的人有的是一家大小,有的是三五知己,當然還有情侶。
一直認為在香港燃放孔明燈是犯法的,沒想到到公園竟有集體燃放孔明燈活動,再加上早在上年三、四月左右康民署在梅窩舉辦的天燈活動,霎時間我也以為燃放孔明燈合法化了。
雖然當時的景象很浪漫,但其實亦非常危險:有些孔明燈升不起,在人群中亂舞;有些卡了在附近的大樹,沒有起火屬萬幸;最危險的是一個孔明燈剛升高不久,內裡的燃料便跌了出來,幸好掉下的位置剛好無人,否則便樂極生悲了。
究竟在香港放孔明燈會否犯法? 看到不少網頁說根據《林區及郊區條例》,在郊野公園或郊區非法生火或燃放孔明燈才違法,不過我還是有點懷疑,終於花多了點時間找到太陽報的一篇比較具體明確的報導,LINK如下:
http://the-sun.on.cc/cnt/news/20091017/00407_031.html
原來要符合一些嚴格的條件才合法,孔明燈不能亂放。
中秋節不一定要放孔明燈的,這是香港旅遊發展局今年的中秋節活動資料:
http://www.discoverhongkong.com/promotions/mid_autumn/tc/overview/index.html
預祝各位中秋節快樂!